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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委关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突出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

日期:2007-03-30 10:00来源:竞彩篮球购买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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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委关于解决
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突出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
日期:2007年03月29日 08:13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省委、市委就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决定》作出了部署和安排。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紧密联系我市实际,从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加强农业排灌设施建设和改造。到2010年,完成枝江百里洲、当阳沮西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完成官庄、天福庙、王家坝3座中型和3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五峰、兴山、远安等县城防洪工程。完成东风渠、远安东干渠等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工程建设。新建和改造末级渠道2000公里、集雨抗旱水池(窖)5万口。

  (二)加快农村能源建设。实施“清洁能源工程”,以秸秆气化、沼气建设、太阳能利用为重点,促进农村再生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积极争取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和省级农村能源项目,加大地方配套力度,推进“一建三改”。到2010年,增加农村沼气用户12.5万户,更新省柴灶20万户,推广节能降氟取暖炉灶5万户。“十一五”期间投资15亿元改造农村电网,提高用电保障能力。

  (三)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建立新型公共植保服务体系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机制,大力发展机械防治病虫组织,力争“十一五”期末普及农作物病虫机械防治。切实做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将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物资和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足额落实到位。大力扶持良种繁育,全面实施动物免疫标识制,到2010年,主要动物的免疫标识率和国家强制性畜禽免疫率达到100%。

  (四)加快实施饮水安全工程。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实施供水到户,引导联村联片建设集中供水设施。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和卫生防护,从源头解决饮水安全隐患。推进“饮水安全进万家”工程,确保到2010年解决100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基本解决全市农村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

  (五)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重点,以乡镇、村为基础,形成为农村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零售网络终端,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加强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信息的搜集、处理和发布工作,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向农民发布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加快建立主要农产品生产、供求、价格的监测预警体系。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管理。加强对种子、农药、兽药、化肥、农机具等产品经营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质商品等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管理,积极探索农业保险制度,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六)加快农村交通建设。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定额补助和统贷统还等政策,强化县、乡(镇)两级政府建设和管理农村公路的主体地位,把农村公路的养护逐步纳入各级政府的扶持范围。实施“通达、通畅工程”,到2010年,新建和改造县乡公路636公里,新建通村硬化路9188公里。

  (七)切实解决好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十一五”期间,全市筹措资金15亿元,着力解决三峡库坝区移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纳入后期扶持或生活补助范围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原迁人口,扶持扶助20年,每人每年给予600元的扶持或补助资金。每年投入三峡库区产业项目发展基金不低于1亿元,重点解决移民就业难的问题。对三峡库区迁建学校和医疗机构给予适当补助,解决移民群众及其子女上学难和就医难问题。加快三峡库周交通建设,解决移民群众行路难问题。

  (八)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制,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培训就业扶贫和搬迁扶贫等治本措施。到2010年,全市解决4万特困人口温饱问题,8万低收入贫困人口稳定解决温饱;实施并完成558个重点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搬迁1.5万人;基本消除贫困户居住的危房。

  二、拓宽就业再就业渠道,逐步实现比较充分就业

  (九)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2007年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将其中难以再就业的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免费职业介绍和培训补贴等就业再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残疾人、被征地农民等困难群体就业。到2010年,帮助困难人员就业5万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就业20万人。继续坚持每年扶持城区1000户贫困家庭子女培训、就业。

  (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到2010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十一)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健全城乡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网络,确定一批规范、优质的就业培训机构,完善一批创业指导中心,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培训转移机制。以培养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紧缺的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为重点,实施技能型人才培训工程;以增强下岗失业人员职业转换、自主创业能力为着力点,实施再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温暖工程”,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培训。“十一五”期间,全市组织城乡各类技能培训80万人次左右,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万人次,组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35万人左右。

  (十二)积极统筹城乡就业。开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试点,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深化户籍、劳动就业等制度改革,放宽人员流动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贫困地区、志愿服务农村的各项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妥善安置军队退役人员。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和驻外劳务工作机构建设,规范职业中介机构,完善职业介绍补贴政策。不断完善农民外出务工“线路图”,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便捷的服务,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十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险体系,加大社会保险的扩面征徼力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支撑能力。稳步推进市级统筹,增强调剂功能,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政策规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不断提高待遇水平。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理顺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养老保险关系。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尽快出台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出台覆盖所有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以建筑、矿山等高危行业为重点,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着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抓紧落实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到2010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达到49万人。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0万人、55万人、30万人和28万人。

  (十四)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建立以政府救助为主导、政策扶持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镇低保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并适当提高保障水平。2007年在全市初步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到2010年,农村低保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巩固“福星工程”成果,健全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长效机制。加大对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对自愿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孤老优抚对象,三至五年内逐步安排到光荣院、福利院集中供养。

  (十五)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建立住房保障工作责任体系,并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到2010年,全市城镇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达到140万平方米;增加廉租房供应量,完善廉租住房制度,适时扩大享受廉租住房对象范围,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城镇家庭的住房困难。全面改造城区现有1.5万平方米直管公房和5000户棚户区危房,确保住房成套率达到95%以上。

  (十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建立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机制。2007年,全市各级政府筹集资金2900万元,用以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水平;筹集660万元,用于农村五保户和孤儿的供养;筹集310万元,用于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积极募集社会救助资金。

  四、切实解决部分地方上学难和非义务教育阶段上学贵问题,促进教育公平

  (十七)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快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基础教育重点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等项目建设。到2010年,全市所有保育寄宿制小学达到配套建设要求,80%的初中学校实现建设标准化。积极创建示范性高中,不断扩大优质高中在校生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到2010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8%以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初中升高中(中职)入学率在城区达到98%以上,其它县(市)达到95%以上。

  (十八)切实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比例”的要求,实现教育经费投入“一保五到位”(即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发展费足额征收到位,上级教育专款落实到位,学校公用经费落实到位,危房改造资金落实到位)。从2007年春季开始,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县(市、区)政府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在农村集体机动用地中就近为当地中小学调剂适量土地,建立勤工俭学基地。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十九)实施贫困学生助学工程。成立市、县两级贫困学生资助中心,建立贫困学生救助专项资金,由各级财政按每生每年5元标准纳入预算。认真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对未纳入国家“两免一补”范围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低保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特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扩大补助农村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的范围,提高补助标准。从2007年开始,将农村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为小学生每人每月20元、初中生每人每月30元。补助资金由当地财政安排80%,社会募集20%。普通高中要拿出择校费的10%用于救助贫困学生。市政府从2007年开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与省财政救助资金配套,资助1000名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贫困学生。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奖、贷、助、减、补”资助体系,确保大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畅通。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享受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等政策。

  (二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到2010年,重点建设8所示范性中职(技工)学校,建设30个特色鲜明的中职(技工)教育示范点,每个县市建设好一所职教中心。

  (二十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办学行为。以“零投诉、零违规”为目标,强化监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政策和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继续推进高校和高中“阳光招生”政策,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五、完善医疗卫生保障和服务体系,逐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十二)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三级医疗服务体系。2008年力争全市村卫生室全部达到甲级卫生室标准。加大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力度,到2010年乡村医生基本达到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扎实开展卫生下乡和对口支援活动,促进市级医疗机构同农村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的业务协作、双向转诊等对口支援关系。坚持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服务一年的制度。继续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7年全市农村全面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逐步提高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

  (二十三)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力争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居民比例达到90%以上,社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达到35%以上。在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口,分别按每人每年4元、2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办好宜昌市惠民医院和4家惠民医疗服务窗口,力争2008年每个县(市)建立1所惠民医院或1个惠民医疗服务窗口。落实优惠政策,方便优惠对象到惠民医院或惠民门诊就医,着力解决低收入人群基本医疗服务问题。

  (二十四)加强对重大疾病的防控和救助。切实做好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乙型肝炎、人畜(禽)共患疾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和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对国家规定的十二种疾病住院治疗继续实行特困人群每人每年3000元的大病救助,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

  (二十五)完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和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体系,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不断完善公立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集中采购和配送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建立医药价费干预机制,规范药品价格秩序,切实降低虚高价格,努力减轻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强化药品、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六、实施环保专项工程,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二十六)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重点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到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低于“十五”期末水平,城区和县级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0%,森林覆盖率达到60%,城市集中供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加大小街小巷环境整治,实施“亮化、绿化、净化”工程。开展环保专项治理工程,加大对造纸、水泥等行业的污染整治力度,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2010年前县级以上城市必须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置场,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加强运行监管,保证正常运转,确保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目标要求。

  (二十七)实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加快城市园林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以保护水环境为重点,加强三峡库区、黄柏河流域、香溪河流域、沮漳河流域、清江库区及城区运河等重点水域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建立环保准入制度,加快中心城区和县以上城市污染严重企业的整治达标或搬迁,综合整治内河、内湖污染,开展油烟和工业噪声等专项治理工作。围绕“十镇百村”示范工程,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实施农村小康生态环保行动计划。加强矿产资源开采区的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加快实施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国土整治、水土保持、“小水电”代燃料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

  (二十八)完善环境保护的保障措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准入制度,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全面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监管制度,重点排污企业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环境监测、监察、信息与宣教工作。实行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严格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和问责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评价、协调、补偿等机制。

  七、加快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二十九)加强文化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以城区为中心、县城为骨干,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与宜昌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的文化设施网络。重点抓好市广电中心、市图书馆新馆等项目建设,抓好五一剧场和平湖影剧院的改建维修,改造扩建宜昌博物馆。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逐步加大各县市文化馆、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文化中心、村文体室的建设力度。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市90%以上的乡镇建起规范的文化站,在每个县市重点建起2个乡镇综合文化中心,所有的行政村建起文化活动室。

  (三十)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大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免费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工程。力争到2010年,广播电视人口混合覆盖率达到99%以上,全市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有线广播电视光缆联网,全市已通电的20户以上自然村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全市广播电视覆盖网全面实现数字化,城区有线电视交互信道双向网络覆盖率达到96%。抓好县级“两馆”和乡镇文化中心建设,确保乡镇文化工作有阵地、有经费,并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开展活动。抓好农村文化科技中心户建设,到2010年,建设1000个市级文化科技中心户,着力提高农村文化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十一)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建设一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培养一批社区特色文化之家、社区文化名人。市县两级博物馆、公共图书馆免费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放。大力发展民间文化,切实保护农村乡土文化和民族文化艺术。精心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理论科技法律文化“四进社区”、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积极开展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农村文化、社区文化和节日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壮大一批文化企业,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强对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管理,开展以网吧经营秩序为重点的文化市场专项治理,为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八、建设“平安宜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三十二)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和矛盾调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坚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阅信、接访、下访和包案等“四项信访工作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团作用,建立健全律师参与信访和涉法案件处理制度,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把群众利益诉求和处理信访问题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化网络作用,健全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发生。

  加大社会矛盾的排查调处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巩固和完善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中心、五级网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民调中心户建设,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畅通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渠道,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

  (三十三)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保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对重点地区特别是铁路沿线等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整治。强化社会治安防范,重点构建专群结合以及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全时段广覆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网络。在城乡治安复杂地段强化巡逻防控,在社区实行群防群控,在农村落实联护联防,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保卫制度。更加注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严格实行社会治安“一票否决制”制度,全面推行社会治安问责制。大力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见义智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城镇无业青少年、农村留守子女的关爱、服务和管理。全力推进家庭教育。继续实施“关爱万千花蕾行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市90%以上的乡镇(街办)达到平安建设标准。

  (三十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在司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建立和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规范体系,确保政法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扎实开展“五五普法”,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健全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立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基金,扩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覆盖面,帮助群众依法维权。

  (三十五)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和各项专项预案,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以及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强化监管,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十六)提高政府工作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提高权力运作的透明度。对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事先向群众公布,广泛听取意见。继续深入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十七)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依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及综合招投标中心。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加大财政资金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以钱养事机制,增强基层政府的服务功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机制。

  (三十八)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党内和行政各项监督制度,最大程度地堵塞以权谋私的漏洞。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使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

  (三十九)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切实纠正与民争利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制度,落实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坚决克服部门和小团体利益的影响,认真调查处理办事不公、以权谋私、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从严查处土地征用中侵犯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犯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犯职工利益、企业生产中违法排污、拖欠农民工工资、加重农民负担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各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在认真解决好上述问题的同时,进一步解决好收入分配、物价稳定、涉法涉诉以及城市交通、农贸市场建设等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当前全市上下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级党委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遵循加快经济发展与推动社会进步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相结合、改革体制与创新方法相结合、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建立以责任分解、检查督办、协调配合、考核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全市上下要把落实本意见的各项任务同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强大合力,为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使宜昌走在中部地区同等城市发展前列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