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转发全国总社关于下发2007年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07-05-16 16:10来源:竞彩篮球购买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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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社转发全国总社关于下发2007年
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合指〔2007〕2号
各综合改革试点县级供销社:
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厅合字[2007]16号《关于下发2007年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再加措施,不断总结经验,以改革的实际成效推动供销合作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发展“两社一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即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工作。要通过规范发展“两社一会”,加快基层供销社整合、改造步伐,认真实施“一社两店” 服务工程,积极参与“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为农民进入市场提供优质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三、加快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各试点单位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20号文件、省政府办公厅143号文件精神,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当地城乡市场特点,以湖北银丰集团、省农资公司、湖北新合作等系统内外龙头企业为依托,细分市场,选准突破口,以点带面,推动“新网工程”的实施。每个试点县(市、区)社至少应培植2-3家龙头企业,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为实施“新网工程”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积极参与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我省是全国供销总社与国家开发银行确定的六个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单位之一。曾都、大冶、浠水三个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和优势,抓住机遇,积极参与农村金融改革。最近,省社与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供销社可代理申请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产品。有条件的各级试点单位可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点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创造条件,申请代理该保险产品,以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对保险的需求,不断增强保障能力,扎实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下发2007年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点的通知
供销厅合字[2007]16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四届三次理事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县级供销合作社在“新网工程”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提出2007年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点,请参照执行。
一、工作重点
(一)积极参与“新网工程”建设,打造农村现代经营服务网络
1、加快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现代化改造。以服务农村社区和惠农、便农为目的,加快基层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经营门店的改造升级;积极引进新型业态和先进营销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不断提高商品统一配送比例,确保农村市场商品质量。
2、进一步转变发展模式。引进现代流通方式,按照“改造、整合、优化、提升”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的改造;积极吸纳多种经济力量参与社有资产开发,盘活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的存量资产;广泛开展纵向延伸和横向联合,积极推进县域经营服务网络与全国性或区域性的龙头企业对接。目前,要重点推进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等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3、逐步完善网络服务功能。不断创新适合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服务方式,引领农村消费;积极应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开展电话预约和网上交易,建立农民消费信息档案;充分利用组织优势,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联合与合作,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宣传合作社理念,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消费合作社试点。
(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体系
1、积极领办、兴办、合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调动供销合作社各种有效资源,全力推进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建设。供销合作社流通服务企业要扩大经营专业合作社产品的比重,开辟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体系的“绿色通道”;供销合作社农副产品龙头企业要为专业合作社提供加工、销售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服务。
2、完善合作社基本制度。要加强专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制定、完善社章,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或社务管理委员会;采取多种方式密切与社员的联系,不断创新社员参与管理的形式和方式;引导社员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服务活动,逐步建立向社员倾斜的利益分配机制。
3、为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服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专业合作社提供经济、技术、标准、信息、法律、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主动协调有关涉农部门,争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依托县级供销合作社积极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通过经济手段和良好的服务,吸引和接纳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加入联合会,努力成为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
4、积极参与“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建设。根据当地农业区域优势,引导专业合作社发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力争形成“一村一品、一品一社”;努力帮助专业合作社发展深加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和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把“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建设同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起来,引导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实施农产品认证。
(三)积极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1、大力发展各类行业协会。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供销合作社主营业务,积极发展农资、棉花、茶叶、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农产品营销等行业协会和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完善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根据行业发展和会员要求,提供规划、法律、咨询、信息、技术、标准、培训、宣传、营销、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要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信息优势、流通网络优势,帮助协会会员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积极协调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以及会员之间的关系,维护行业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支持协会开展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检疫工作,实行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
加强地方行业协会与全国性行业协会的联合与合作。地方性行业协会要积极加入区域性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增强协会实力,扩大行业影响力,完善供销合作社行业协会工作体系。
2、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尚未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试点单位,要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网络、设施、人才等优势,加快组建步伐。已经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试点单位要强化服务功能,积极为会员提供产品技术、法律咨询、人才培训、政策协调等多方面的服务;完善内部制度,依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联合会的组织和管理制度,积极吸收广大会员参与到联合会的活动中来。
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及联合会建设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为联合会及会员协调争取有关政策。
(四)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农村金融改革
1、积极开展农村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组织、资产和流通渠道优势,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开展农村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和农村专业大户提供融资服务。注重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农民信用档案,建立农村的长效信用机制;加强风险意识,建立风险基金;加强内部管理,注意成本核算,实现担保业务的良性循环。
2、探索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和湖北等六省(区)试点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总社《关于参与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试点工作的紧急通知》(供销财字[2007]11号)精神,根据自身情况和优势,抓住机遇,吃透政策,理清思路,积极参与农村金融改革;县级供销合作社可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专业合作社可参与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服务。其它试点单位要密切关注当地农村金融发展动态,适时参与农村金融改革。
二、具体目标
--2007年经营销售额增长20%以上,占当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10%以上;利润增长率达到10%以上,所有基层社不出现亏损。
--建立社有资产专门管理机构,完善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县、乡、村三级网络现代化建设全面推开,2007年内要首先完成日用消费品和农资网络改造,并争取50%的经营网点纳入连锁配送网络。
--按照《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要求,联合社、基层社机关办公场所今年内务必完成统一标识工作,凡新建网点要全部使用新的标识。
--每个试点单位发展10个以上专业合作社,其中至少有3个专业合作社进入“千社千品”富农工程。
--继续推进“一社两店入村服务工程”,综合服务社的行政村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
--以社有企业或流通服务网络为依托,至少发展两家行业协会;以县级联合社为依托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以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基础,开展农村消费合作社探索;积极开展农信担保公司探索,每一个省至少有一个试点单位要成立农信担保公司。
三、对试点工作的要求
各省、市两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并将其作为当地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试验田来加以关注和培养。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为试点单位参与“新网工程”建设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各试点单位要根据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结合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际,认真制定2007年试点工作要点,务必使试点工作在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有所突破;率先成为农民经济合作的带动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总社将加强对试点单位跟踪检查,注重对试点单位负责人的培训,“新网工程”建设项目和“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将优先在试点县开展。在对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进行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将2007年试点工作情况作为全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的组成部分进行考核。为了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总社将对试点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连续两年考核都位于最后5名的试点单位建议省级供销合作社进行更换。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
一、工作重点
(一)积极参与“新网工程”建设,打造农村现代经营服务网络
1、加快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现代化改造。以服务农村社区和惠农、便农为目的,加快基层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经营门店的改造升级;积极引进新型业态和先进营销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不断提高商品统一配送比例,确保农村市场商品质量。
2、进一步转变发展模式。引进现代流通方式,按照“改造、整合、优化、提升”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的改造;积极吸纳多种经济力量参与社有资产开发,盘活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的存量资产;广泛开展纵向延伸和横向联合,积极推进县域经营服务网络与全国性或区域性的龙头企业对接。目前,要重点推进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等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3、逐步完善网络服务功能。不断创新适合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服务方式,引领农村消费;积极应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开展电话预约和网上交易,建立农民消费信息档案;充分利用组织优势,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联合与合作,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宣传合作社理念,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消费合作社试点。
(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体系
1、积极领办、兴办、合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调动供销合作社各种有效资源,全力推进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建设。供销合作社流通服务企业要扩大经营专业合作社产品的比重,开辟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体系的“绿色通道”;供销合作社农副产品龙头企业要为专业合作社提供加工、销售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服务。
2、完善合作社基本制度。要加强专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制定、完善社章,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或社务管理委员会;采取多种方式密切与社员的联系,不断创新社员参与管理的形式和方式;引导社员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服务活动,逐步建立向社员倾斜的利益分配机制。
3、为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服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专业合作社提供经济、技术、标准、信息、法律、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主动协调有关涉农部门,争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依托县级供销合作社积极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通过经济手段和良好的服务,吸引和接纳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加入联合会,努力成为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
4、积极参与“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建设。根据当地农业区域优势,引导专业合作社发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力争形成“一村一品、一品一社”;努力帮助专业合作社发展深加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和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把“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建设同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起来,引导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实施农产品认证。
(三)积极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1、大力发展各类行业协会。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供销合作社主营业务,积极发展农资、棉花、茶叶、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农产品营销等行业协会和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完善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根据行业发展和会员要求,提供规划、法律、咨询、信息、技术、标准、培训、宣传、营销、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要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信息优势、流通网络优势,帮助协会会员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积极协调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以及会员之间的关系,维护行业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支持协会开展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检疫工作,实行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
加强地方行业协会与全国性行业协会的联合与合作。地方性行业协会要积极加入区域性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增强协会实力,扩大行业影响力,完善供销合作社行业协会工作体系。
2、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尚未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试点单位,要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网络、设施、人才等优势,加快组建步伐。已经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试点单位要强化服务功能,积极为会员提供产品技术、法律咨询、人才培训、政策协调等多方面的服务;完善内部制度,依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联合会的组织和管理制度,积极吸收广大会员参与到联合会的活动中来。
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及联合会建设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为联合会及会员协调争取有关政策。
(四)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农村金融改革
1、积极开展农村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组织、资产和流通渠道优势,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开展农村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和农村专业大户提供融资服务。注重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农民信用档案,建立农村的长效信用机制;加强风险意识,建立风险基金;加强内部管理,注意成本核算,实现担保业务的良性循环。
2、探索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和湖北等六省(区)试点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总社《关于参与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试点工作的紧急通知》(供销财字[2007]11号)精神,根据自身情况和优势,抓住机遇,吃透政策,理清思路,积极参与农村金融改革;县级供销合作社可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专业合作社可参与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服务。其它试点单位要密切关注当地农村金融发展动态,适时参与农村金融改革。
二、具体目标
--2007年经营销售额增长20%以上,占当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10%以上;利润增长率达到10%以上,所有基层社不出现亏损。
--建立社有资产专门管理机构,完善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县、乡、村三级网络现代化建设全面推开,2007年内要首先完成日用消费品和农资网络改造,并争取50%的经营网点纳入连锁配送网络。
--按照《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要求,联合社、基层社机关办公场所今年内务必完成统一标识工作,凡新建网点要全部使用新的标识。
--每个试点单位发展10个以上专业合作社,其中至少有3个专业合作社进入“千社千品”富农工程。
--继续推进“一社两店入村服务工程”,综合服务社的行政村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
--以社有企业或流通服务网络为依托,至少发展两家行业协会;以县级联合社为依托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以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基础,开展农村消费合作社探索;积极开展农信担保公司探索,每一个省至少有一个试点单位要成立农信担保公司。
三、对试点工作的要求
各省、市两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并将其作为当地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试验田来加以关注和培养。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为试点单位参与“新网工程”建设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各试点单位要根据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结合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际,认真制定2007年试点工作要点,务必使试点工作在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有所突破;率先成为农民经济合作的带动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总社将加强对试点单位跟踪检查,注重对试点单位负责人的培训,“新网工程”建设项目和“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将优先在试点县开展。在对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进行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将2007年试点工作情况作为全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的组成部分进行考核。为了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总社将对试点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连续两年考核都位于最后5名的试点单位建议省级供销合作社进行更换。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