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宜昌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 陈保和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重申了供销合作社的组织性质,确立了新的社会地位、新的发展方向、新的目标任务和新的工作重点,赋予了新的职责,给予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是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振奋信心,将文件精神转化为推动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服务新农村建设、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再作新贡献。
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意见》重申了供销合作社的性质“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再次强调“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为此,我们要牢牢坚持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立足“三农”,努力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全心全意为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贡献力量。
明确新时期的任务。《意见》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就是“发展现代农业,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的优势,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广泛凝聚各类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扩大国内需求,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网络覆盖城乡的优势,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为此,我们要着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现代农业;切实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提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水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农村内需,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实现改革发展的目标要求。《意见》提出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一是强调了基本原则是“三坚持”,即“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我们要坚持把为农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参与市场竞争,增强自我发展的实力与活力;坚持依靠社员办社、办社为社员的合作制原则和理念。二是“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通过推进、“三创新”,使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方式更加灵活有效,组织体制更加先进完善,服务功能更加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需要。
积极争取扶持政策落到实处。《意见》要求“切实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并从政策的层面明确:不得随意侵占、平调供销合作社财产;县及县以上联合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地方政府抓紧处理政策性财务挂账;加快处置拖欠的金融债务;土地出让金用于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改善农村流通设施;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加大对“新网工程”资金的扶持力度;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的支持力度等等。我们要立即行动起来,争取尽快出台贯彻意见,确保国家和省市有关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重视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离不开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要像重视“三农”工作一样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像抓“三农”工作一样,抓供销合作社工作。把加快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其纳入到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中,制定发展规划,落实工作措施,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及时研究解决供销合作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适宜供销合作社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供销合作社实施,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和服务“三农”提供更多有利的环境和条件。(12月30日 三峡日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