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省供销总社加强合作会谈纪要
日期:2010-11-24 14:18来源:竞彩篮球购买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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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2日,省供销合作总社马清轩副主任带队专程到省农业厅,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工作会谈纪要精神,加强厅社合作、进一步做好为农服务工作进行了工作交流。马清轩副主任介绍了当前我省供销社改革发展情况和为农服务工作,提出了希望省农业厅给予指导支持的有关问题。省农业厅徐能海副厅长简要回顾了两部门合作的历史,就近期加强两部门合作提出了具体意见。两部门就进一步加强厅社合作达成了共识。
一是互相支持,服务“三农”。农业部门和供销社处在同一个主战场,服务同一主体,都是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农业部门要支持供销社积极参与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示范社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条件符合的给予重点支持;要支持各级供销社企业积极申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申报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的,符合条件的要予以重点支持;要支持供销社参与测土配方施肥和农技推广等服务,推进供销社基层服务组织同农技推广机构衔接、合作,以供销社农资企业肥料供应点和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平台,利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成果,把农业部门技术优势与供销系统肥料供应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资源互补,共同推进科学施肥。
二是发挥优势,合作共赢。农业部门拥有行政资源和技术优势,供销社拥有市场运作和经营网络优势。两部门应进一步通力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谱写为农服务新篇章。今年八月,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两部门携手又快又好地完成两批救灾肥组织分配和调运任务,共同赢得了政府和农民的好评,就是最好的例证。
三是加强沟通,建立机制。两部门应相互学习,扩大交流,建立稳定的厅社合作机制。农业部门作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中尽可能利用好供销社这个为农服务的重要平台。供销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要积极向农业部门沟通,主动争取重视和支持,努力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三农”工作的得力助手。
省农业厅办公室、产业化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办公室,省供销社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及湖北银丰集团、湖北农资集团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