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为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指明方向
日期:2012-03-05 10:25来源:竞彩篮球购买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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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有关负责人解读市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编者按:10余年来,供销社的发展经历了三次政策推进。此前,党中央和国务院两次下发文件,一个是中发[1995]5号文件,主要是确定供销社的性质及组织体系;一个是国发[1999]5号文件,主要是出台政策,帮助供销社解困。时隔10年,国务院又一次以国发[2009]40号文件出台关于供销社改革的文件,是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第二个文件,该意见成为供销社下一步改革发展的指南针。
宜府发〔2011〕23号文件也是市委、市政府下发的第三个关于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文件,该文件就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省政府7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出台了切合我市实际的扶持政策,标志着我市供销社改革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2011年11月6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1〕23号)文件正式印发,对做好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出台了政策措施,为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新时期全市供销社系统如何发展?市供销社有关负责人对市政府23号文件进行解读。
总体要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和开放办社原则,着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农村综合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努力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真正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十二五”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中心任务,到“十二五”期末,改造和新建标准化基层供销合作社40个、经营服务网点10000个、标准化村级(社区)综合服务社1200个;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0个,组建各类协会和联合会75个;培育社有骨干企业30家,其中销售额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0家;规范建设商品配送中心30个、农产品和废旧物资批发交易市场20个,实现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流通网络现代化、经营管理信息化,为农服务功能全面提升。
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以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为依托,大力推进全市农资连锁和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打造“宜昌供销”农资农家店等服务品牌,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放心农资商品。
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着力培育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企业,整合资源,逐步形成市有龙头企业、县有配送中心、乡(镇)有超市、村(社区)有连锁店的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体系,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依规开展多品种的连锁经营业务。
加快发展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要充分发挥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的主渠道作用,积极配合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做好供销合作系统所属企业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加快社有企业烟花爆竹配送中心、乡镇配送点和连锁店建设,实行统一品牌、统购分销、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规范、健康有序。
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优势,积极扶持供销合作社新建、改造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开展农产品的仓储、冷链物流、质量检验检测、信用结算系统等项目建设,参与三峡物流中心和农村商贸物流体系建设。
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鼓励各级供销合作社重组再生资源经营企业,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开发循环经济项目,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实现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
大力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在保障农资、日用消费品经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信息咨询、代理缴费、技术培训等全方位服务。
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领办和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引导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与合作,引导同一产业的专业合作社组成联合社或行业协会。
积极发展行业协会。支持依托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规范的运行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为会员搞好信息、培训、维权等服务,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积极开展农业信息和技术服务。积极参与农村信息化建设,发展网上交易、电子商务、农村“一站式”综合缴费服务和农村现代流通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服务转型升级。开展农资科技服务,兴办“庄稼医院”,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和科学用药,开展农民技能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增强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服务功能。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职能,整合社会资源,实行开放办社,切实增强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健全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健全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机构,履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强化社有资产监管。
加强基层社建设。要推进基层社股份合作制和股权多元化改造,建立完善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维护供销合作社资产完整性,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可由县级供销合作社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培育壮大社有企业。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施“强大活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快推进企业联合与合作,培育发展一批社有龙头企业。对为农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要保持供销合作社控股地位,努力培育行业龙头和企业集团。(《三峡日报》2月29日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