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传达提纲
日期:2015-08-05 16:06来源:竞彩篮球购买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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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代会”简况
2015年7月21日至22日,省供销总社党组书记、主任赵东风同志率领省供销社系统18名代表,赴京参加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次代表大会,其中,市州级联合社代表5人、县级联合社代表4人、职工代表4人以及社员代表5人。
这次大会是在我国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会议以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精神为主线,要求全系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农业农村新形势,积极应对挑战,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切实发挥好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强化基层基础,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不断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奋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这次大会,是一次开拓创新、凝心聚力、高效务实、奋发进取的大会。
7月21日上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马飚,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总社理事会原主任白立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主持会议并代表总社第五届理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的代表、总社机关各部局、直属企事业单位、主管社团代表、革命老区供销合作社代表等近600人参加会议。
7月22日上午,召开了第六次代表大会全体会议,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主持,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尔乘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理事会、监事会正副主任建议人选作了说明。
大会主席团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选议案,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讨论通过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修订草案)》的决议草案。
7月22日下午,大会举行全体会议。会议由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骆琳主持。会议一致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新一届理事会主任、副主任、常务理事、理事和监事会主任、副主任、监事。会议通过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关于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案、关于第五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案和关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修订草案)》的决议案。
王侠当选总社第六届理事会主任,李春生、骆琳、邹天敬、肖仲凯、杨建平当选理事会副主任;诸葛彩华当选总社第六届监事会主任,汤益诚、王韩民当选监事会副主任。王侠、李春生、骆琳、佟宝君、邹天敬、肖仲凯、杨建平、刘进喜、杨凤禄、张卫明、侯顺利、原梅生、高芳、樊江波当选总社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因年龄原因,顾国新不再担任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潘种树不再担任总社监事会副主任。
二、汪洋副总理讲话要点
汪洋副总理讲话充分肯定了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以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秉持为农服务宗旨,大力推进经营体制和管理机制创新,着力推动传统业务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生产生活服务网络,为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汪洋副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他讲话强调指出,供销合作社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依靠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围绕服务“三农”壮大实力,努力谱写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城乡的新篇章。深化供销社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做到“五个不能”,无论怎么改,都不能把为农服务的宗旨改丢了,不能把系统优势、规模优势改没了,不能把社有资产改少了,不能把市场经济方向改偏了,不能搞一刀切。
汪洋副总理讲话强调,在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农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的新阶段,供销合作社要以提高为农服务成效为主线,努力实现“四个创新”:创新服务模式,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创新合作方式,密切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群众的利益联结;创新经营体系,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和自身实力。
汪洋副总理讲话强调,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指导、加大扶持,为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会上,王侠就贯彻落实好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作出了要求。她指出,汪洋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站在供销合作事业是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三农”兴衰乃至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论述了做好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意义;“四个创新”和“五个不能”,明确指出了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前进方向,为我们准确把握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深刻领会新时期赋予我们的新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王侠强调,各级供销合作社系统一定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推动供销合作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作出更大贡献。
三、王侠同志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王侠在《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理事会工作报告中,回顾总结了供销合作社系统五年来改革发展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工作。
报告回顾了“五代会”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历程中最突出、最具代表性的亮点工作和重大事件,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听取供销合作社工作汇报并作重要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央将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在人民大会堂隆重纪念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写入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等。王侠同志在工作报告中总结了“五代会”以来的各项工作。
第一,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一是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2014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3.76万亿元,是2009年的3倍,年均增长24.6%;实现利润354亿元,是2009年的2.7倍,年均增长22%;资产总额1.2万亿元,是2009年的2.1倍,年均增长16%。全系统社会贡献明显,五年累计新增就业73万人,上缴税费1159亿元。二是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全系统着力提升发展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强化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盈利能力明显增强,剔除财政补贴后的利润占比达到76.3%。区域发展更加均衡,形成了东部引领带动、中部快速崛起、西部迎头赶上的发展新格局。
第二,深化综合改革迈出坚实步伐。国务院专题研究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明确了新形势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思路、目标、重点。4个试点省改革成效初步显现,非试点省份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推进改革。
第三,社有企业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一是整合资源推进集团化发展。2010年初,总社整合本级直属企业组建中国供销集团。2011年供销集团跻身中国企业500强第83位,2014年供销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20亿元,利润17.7亿元,成为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引领产业健康发展的骨干力量。目前,全系统年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全资和控股企业集团达到11家。二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速。农资企业一手抓上游资源掌控,一手抓服务网络下沉。再生资源企业由过去简单回收向综合加工利用转变。棉花企业由中间贸易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农产品、日用品等企业也都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升了市场竞争能力。三是新兴业务加快发展。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同时,顺应市场需求变化和产业发展趋势,拓展经营服务新领域。浙江农资集团等龙头企业介入金融、地产、化工、国际贸易等领域,新兴业务成为推动发展新引擎。江苏南通、广西贵港等地中小型社有企业依托网点优势拓展了加油站、家居建材、客货运输等业务。北京等城市供销社企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第四,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一是“新网工程”建设运营水平明显提升。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基本建成,仓储物流设施基本覆盖全国粮食主产区,化肥销售量占社会用肥量70%,承担了70%的国家淡储任务。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初步形成,基本构建起县有配送中心、乡有综合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体系,在农村消费品零售额中的占比达到10%以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不断完善,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明显增多,回收量占全社会近50%。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加快发展,在产地和销区改造新建了一批辐射能力强的农产品市场,2014年全系统农产品购进额7897亿元,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批发市场达到494个。经过持续推进四大骨干网络建设,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现代流通中的主导地位得到巩固和强化。二是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创新成效明显。山东省社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开展“保姆式”、“菜单式”托管服务,托管面积达到1000多万亩。中农集团在粮食主产区改造建成50家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综合服务,深受农民欢迎。三是电子商务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确定130个县级供销社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全国性电商平台今年三季度上线运行。截至2014年底,全系统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达909家,电子商务销售额达179亿元。
第五,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基层社建设实现数量和效益双提升。截至2014年底,全系统基层社24950个,比五年前增加了3844个,营业收入和利润占全系统比重比5年前分别提高了7.4和6.7个百分点;县及县以下的销售额占比达到73%,比五年前提高了12个百分点。二是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截至2014年底,共发展农民合作社11.4万家,是五年前的2.4倍,帮助农民年均实现收入1.2万元,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三是综合服务社功能日趋完善。大力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商品购买、信息咨询、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家电维修等全方位综合服务。目前,全系统发展综合服务社33.7万个,覆盖近60%的行政村。
第六,联合社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联合社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2012年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挂牌成立,实现了省级联合社全覆盖。新组建县级联合社26个,总数增加到2403个,覆盖全国84%的县区。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推动各级联合社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截至2014年底,28个省级社健全了理、监事会机构。二是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公信度。强化教育培训工作,累计培训机关干部3.2万人次,培训各类农村实用人才247万人次。三是文化建设和舆论宣传不断强化。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认真践行“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建设陕西延安、河南林州等4个合作社文化教育基地,普及推广供销合作社标识。
报告指出,五年来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财政累计落实“新网工程”专项资金59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6.1亿元,科技扶持资金2.7亿元。地方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累计53.5亿元。全国20个省(区、市)与总社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报告指出,不懈的实践努力,凝聚了新的发展共识。一是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发展道路;二是必须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三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四是必须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五是必须坚持主动作为、创新发展。
报告指出,面对新的形势,必须更新观念,克难攻坚。一是对新时期深化综合改革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还不到位,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有待增强;二是联合社机关行政化倾向还比较浓,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理念和方式还没有树立起来;三是基层薄弱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多数地区县以下的经营服务能力还比较弱;四是社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创新,企业转型升级步伐亟需加快;五是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人才短缺问题已经成为事业发展的“瓶颈”和“短板”。
报告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心和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推进农业现代化需要更好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与作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发掘农村消费潜力需要供销合作社担当起更大责任,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为供销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更宽广的服务平台”这四个方面简要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改革发展形势,结合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提出了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总体要求是,力争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主要任务:一是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全系统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力争销售总额突破6万亿元,利润达到600亿元。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传统产业发展方式明显转变,新兴业务稳步拓展。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之间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二是经营服务领域大幅拓展,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流通网络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新格局。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全国8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合作金融规范发展,风险监管和内控机制基本健全。三是基层社改造取得重大进展,办成一批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基层社分类改造基本完成,经营能力和服务功能显著提升。民主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并有效运转,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基层社覆盖全国90%以上的乡镇,承载多种服务的综合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四是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基本建立。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明显强化,行业指导、基层服务、资产监管等功能有效发挥,联合社各层级间的联系更加密切。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作用充分发挥,企业间建立起紧密的产权和业务联结,市场化运作水平明显提升。联合社与社有企业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实现为农服务方向与社有资本保值增值有机统一。
报告提出,全系统要深入贯彻好、落实好中发11 号文件精神,坚持为农、务农、姓农,持续深入推进综合改革,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让农民通过供销合作社改革得到更多实惠。
第一,全面落实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综合改革统筹协调。按照中发11号文件和本地区改革方案要求,对今后五年工作做出总体规划,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县,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二是重点改革任务要取得突破性进展。要突出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和特点,将重点改革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对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构建双线运行机制、完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等重点改革任务,要紧抓不放、善作善成,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三是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尽快落地。按照中发11号文件要求,全面梳理职工社保、土地确权、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摸清底数,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对做实合作发展基金等新政策,要制定实施细则,落到工作层面。要加强与组织人事、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商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把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要切实增强项目意识,提高社有企业、基层社等项目运作水平,抓紧谋划推进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大项目、好项目;四是做好《供销合作社条例》调研起草准备工作。中发11号文件明确要求确立供销合作社特定法律地位,要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做好《条例》调研起草工作,推动早日出台。适时启动供销合作社法立法工作;五是编制并实施好“十三五”规划。规划编制要以中发11号文件精神为统领,全面总结评估“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结合国家“十三五”规划总体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科学论证,确保规划的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要立足社情,坚持远近结合,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从战略上规划一批对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强综合实力具有支撑作用的重大工程项目,确保“十三五”时期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质量和为农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第二,大力提升社有企业综合实力。一是提高社有资产管理水平。各级联合社理事会要落实好出资人代表职责,明确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能、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加快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因地制宜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多种方式,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社有资产管理体系。落实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确保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筑牢“防火墙”、“隔离带”,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二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社有企业董事会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科学界定联合社理事会和企业董事会在重大决策、薪酬考核、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职责。切实提高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完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防范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压缩管理层级,优化业务流程,真正实现向管理要效益。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动态管理、奖惩分明的薪酬体系;三是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推动社有企业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社有企业并购重组。围绕产业整合、资源掌控、品牌提升等战略任务,在农资、棉花、粮油、鲜活农产品等重要涉农领域和再生资源行业,下更大力气推进社有企业并购重组,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充满活力、有行业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不同区域、不同层级的社有企业可采取资产收购、股权置换、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有条件的社有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第三,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链条。启动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经营系列化服务。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传统优势,推动农资销售服务与技术指导、生产作业、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服务相结合,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在总结平原地区大田作物托管服务模式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探索适合山地、丘陵、牧区等不同地区需求的服务模式。要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提供精准实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贫困农户通过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二是整合服务资源,形成规模优势。要统筹整合社有企业、基层社、行业协会、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等资源,打造为农服务整体合力。发挥社有企业的骨干支撑作用,探索组建产加销一体化联合体,加大高附加值的产品开发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基层社在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立足当地优质资源和特色产品,积极发展区域性或产业型合作社联合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平台作用,在反映政策诉求、推动产业发展、促进经贸合作等方面积极作为,推动行业协会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发挥科研院所的科技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在果蔬加工、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等重点领域,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为农服务科技含量。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大力培育高素质新型农民;三是创新服务机制,实现可持续服务。探索用市场化方式开展农业服务的有效途径,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建立适合“三农”发展需要和供销合作社实际的可持续服务机制。要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增强自我造血机能,提升综合服务实力。规范开展资金互助合作和互助合作保险,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政策性担保公司,加强与商业金融机构联合合作,发展涉农普惠金融服务,形成供销合作社实体经济与金融服务有机结合新机制。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工作。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
第四,着力加强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力度,扩大基层服务覆盖面。要采取资产入股、组织联合、业务合作等方式,把供销合作社的体制、品牌、网络优势与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优势结合起来,推动基层社改造,促进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要坚持开放办社,吸引农民合作社理事长、村“两委”负责人、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等进入基层社。要将基层组织建设与流通网络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和推进。到2020年,基层社发展到3万家,农民合作社发展到20万家,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到45万家,基层组织体系实现乡镇全覆盖;二是提高基层组织发展质量,增强基层服务功能。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中,要更加注重提升发展质量,确保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实施“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到2020年在每个县至少打造一个综合实力强、为农服务功能全的基层社标杆社。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综合服务社星级社,推动各类基层组织规范化发展。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打造一批综合性合作社。县级供销合作社要统筹整合县域基层服务资源,培育区域性规模服务优势;三是承接社会各类服务资源,延伸基层服务平台。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合,推动文化、教育、医疗、金融、信息等公共产品和服务下乡进村,建成落实党和国家惠农政策的平台,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与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的合作,共同形成为农服务合力。探索建立为农服务数据库,加强“三农”大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应用,提高为农服务的实效性;四是推动政策资金向基层倾斜,形成扶持基层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基层社,推动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符合条件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以及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等,要更多投向县及县以下。
第五,全面提升流通服务功能。一是科学规划流通网络,促进合理布局。突出供销合作社“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特点,做好今后五年流通网络发展规划。针对骨干交通枢纽、区域物流支点、县域配送中心、乡镇流通网点和农村服务站点等环节,明确各层级供销合作社的建设重点,实现层级之间、区域之间网络有效衔接。狠抓规划组织实施,以规划引导项目建设,以项目引导资金流向,发挥好规划的先导作用;二是发展电子商务,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流通网络融合创新。发挥供销合作社联结生产基地和农民合作社的优势,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交易。发挥农资、棉花、大宗农产品等领域传统经营优势,发展农资及粮棉油等大宗商品交易。发挥基层网点数量众多优势,发展新时期“网上双代店”、“在线送货郎”,帮助农民开展网上代购代销。发挥国际合作社联盟经贸合作资源优势,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发挥供销社整体优势,做大做强做实全国总社电商平台,做好与各地专业性、区域性平台的对接,积极承担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力争到2020年,全系统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万亿元;三是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构建便捷高效的农产品市场网络。总社和省级社要重点加强集散地和重要物流节点的大型批发市场建设,县级社重点加强产地市场和集配中心建设,城市供销社重点加强社区菜场、生鲜超市等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管护。加强预冷储存、冷链运输、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与追溯体系建设,确保经由供销合作社渠道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安全可靠,树立“供销合作社”信誉和品牌。到2020年,重点建成300家现代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四是加快实体网点改造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要加快标准化和信息化改造,推进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加快实施与电子商务相匹配的线下资源改造工程,依托遍布城乡的综合服务社,拓展网订店取、线下体验、终端配送等多种功能,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
第六,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联合社机关运行机制。一是强化联合社指导服务能力建设。要完善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民主管理制度,优化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提高工作效能和执行力,更加注重工作措施落地,更加注重工作实际效果。强化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理念,向市场靠近、向农民靠拢。创新联合社运行机制,县级社是关键和重点,要按照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逐步建立市场化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用人制度;二是密切上下级层级联系。要加快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机制,形成整体联动、上下协同工作格局。要做实合作发展基金,各级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要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合作发展基金,同时借助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注入,将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建立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的机制,密切系统上下的经济联系,真正成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巩固供销合作社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形成以为农、务农、姓农为核心的供销合作社文化;四是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要着力培养一批有战略眼光、有创新意识、有开拓精神的优秀企业家,大力引进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五是加强合作经济理论研究和创新。要充分发挥经济学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作用,围绕改革进程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加强战略性、系统性研究,提高改革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转载自中国供销合作总社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