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增强供销社服务功能
十堰市供销合作社
近年来,十堰市供销社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系列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关于深入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和省社的安排部署,采取多种措施,多种方式,多种办法,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在服务“三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到目前,全市供销社恢复重建基层社102个,新(改)建村级综合服务社达1759家,领办引办专业合作社266家,兴办各类协会23个。通过基层组织建设,有效的巩固和发展供销社基层服务阵地。
一、主要工作
(一)推进基层社建设,健全供销社基层经营体系。基层社是供销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和生存发展的根基,上世纪末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大部分基层社都进行了破产等方式的改制,处于一种“线断、网破”的现象。近年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等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基层社恢复重建工作和网点建设,使这种现象得到了全面转变。一是采取多种途径恢复重建基层社。通过采用新形式、整合新资源、开辟新服务、塑造新形象的“四新”模式,大力推进基层社建设。丹江口市供销社在基层社恢复重建过程中,主要采取三种方式,首先对民营化改革的剩余资产进行了整合,组建新的基层社。如六里坪供销社对改制后的资产进行盘活,目前该社在集镇商业中心拥有商场1个,面积3100平方米,资产总额达500万,既无债务包袱,又无人员包袱。其次,着力破解资金瓶颈,助推恢复重建。2011年,该社抢抓南水北调政策机遇,整合南水北调淹没补偿资金和地方相关配套支持政策,筹资300万元,在浪河镇、均县镇恢复重建基层社,2012年底建成,营业面积2500平方米,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其三,按照开放办社的理念建设新型基层社。该社依托社会力量吸纳综合服务社或其它经济实体按合作原则组建新型基层社9个,并积极与工商部门协调,确定基层社名称,现已完成浪河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均县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丁家营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土关垭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四个基层社登记注册,其他基层社发展及登记注册将逐步完成。二是多种形式改造基层社。打造基层社+农资及日用品配送中心+超市+庄稼医院、基层社+村委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新型模式,将基层社真正打造成自主经营主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成为服务城乡农民群众的公共服务中心。如房县土城供销社与龙坪村委会、武当山珍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房县土城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充分应用当地资源、技术能人和精准扶贫政策,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三是多种途径发展综合经营服务中心。在中心集镇、社区通过资产整合、功能聚合、经营服务聚集的方式,通过统一招牌标识、整治规范门店,建设社区综合经营服务中心,打造经营种类更全、服务范围更广、辐射能力更强的基层社。如房县城关红塔供销社利用区域优势和经营优势,建立综合经营服务中心,扩大了销售。
(二)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方便农民生产生活。
一是严格标准,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是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在创建服务社过程中严格按照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标准。一是在经营业主选择上,原则上选择有一定经商经验,并热心服务群众的人员。二是在选址上,首先选择在村委会办公场所新建服务社,若条件不成熟,选择在人口相对集中、辐射广的村庄建综合服务社。三是依托有经营实力的超市发展合作社,超市面积一般不低于80m2,经营范围以日用消费品为主,兼营化肥、农药、种子等,对开展“裕农通”、电信、移动服务和信息咨询服务的超市优先选择。四是统一挂牌。根据每个服务社超市门面大小,统一制作服务社招牌、并为每个服务社无偿提供商品标签、服务台账、商品进销台账。二是突出特色,开展配套服务。按照省供销社在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上提出的新“四有”(有公益性、经营性、电子商务、助农金融服务)建设标准,深入全区最偏远村、最需要服务村、精准扶贫贫困村,合理布局,坚持标准,扎实推进。针对部分乡(镇)在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上还是空白的问题,加大了建设力度,将发展建设综合服务社延伸到空白村。如郧阳区全力支持梅铺镇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把8个村列入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建设计划,帮助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坚持“五个同步”(数量与质量同步,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同步,规范与提升同步,配送率与覆盖率同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突出抓好村级综合服务社的信息化改造,为5家村级综合服务社安装了电子触摸屏。与建行工作融合发展,建立裕农电子商务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家门口的“银行”,让老百姓不出村就可以办理金融业务,真正的实现了惠农、裕农、便农。发挥“商务”优势,在村级办公场所创办综合服务社,使村级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与供销社的流通优势达到有机结合,实现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的良性互动。
(三)推进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一是多形式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采取行政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市场等模式,加强专业合作社建设,实现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物资供应、农业科技服务等各个领域的全覆盖。通过领办、参股等方式,累计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266个。二是注重示范专业合作社培植及品牌培育。遴选制度规范、服务带动能力强、容易形成集聚效应的合作社进行重点培植,加强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目前系统已有国家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8家,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引导各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三品一标”,做大做强一批农业品牌。在全市开展了“十大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三是加大农产品公共品牌的宣传和培育力度。去年5月30日“武当山珍”品牌入选了“中国最具投资价值农业品牌”。四是组织好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等活动,促进农产品流通。积极组织各类符合要求的农产品率先进入社属企业新合作超市、武当山珍特产广场进行销售。同时,通过对口协作机制,加强与京津冀地区的供销社合作,打开农产品外销市场。在北京通过设专柜、建专厅的方式,打开了农产品在北京的市场和销路。
(四)加强协会建设,推动协会改革与发展。协会工作是供销社深化自身改革、加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迫切需要,是供销社延伸服务平台、提高社会影响力的重要举措,是供销社整合社会资源、完善为农服务体系的根本途径。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协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协会发展目标。二是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协会换届,各协会要结合行业协会改革,加强对到期协会换届工作的指导。结合供销社行业协会实际,对协会会长人选按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上报有关部门审批。严格规范协会程序和选举步骤,保证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三是健全体系,完善联合会建设,加快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设,督促未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县级社抓紧成立。成立的单位要继续以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产品流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现代农业为目标,积极引导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四是提升能力,开展协会各项活动。各地供销社要引导协会规范发展,支持协会开展综合服务,通过咨询、培训、资质认证、技能鉴定以及交易会、展销会等多种形式,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创造良好发展条件。
(五)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一是搭建电商平台。构建以全国供销总社供销e家为平台,整合十堰供销电商公司、新合作网上商城、365盛世农资网等资源,争取项目资金,搭建以县级运营中心为主体、村级综合服务社为终端、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的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二是建立电商运营中心和网点。新合作投入近百万元自主开发了手机购物平台、新合作超市商品手机端APP,并于2015年6月28日上线了十堰新合作网上商城。同时,借助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与京东、电商试点县丹江口市、郧西县政府合作,搭建起市(县)、乡、村三级电商网络体系。目前,丹江的“水都大集·新合作”、郧西县的“天河电商城·新合作”电商营运中心正式启用,形成了线上批发零售,线下物流配送,足不出户,随时购物的便捷服务。三是开展电商扶贫。大力推进“互联网+供销+扶贫”,发挥电商应用在精准扶贫中导向作用。进一步组织动员社属企业参与村企共建,推进基地建设,培植富民主导产业,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如十堰新合作超市收购扶贫村农户木耳1000余斤,配送到全市各超市销售。十堰供销电商公司通过电商平台宣传,统一收购扶贫村专业合作社产品集中包装,应用武当山珍品牌效应,把驻村1600斤香菇、木耳销到了江苏华西村。
(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连续开展三年电商培训,培训人员600多人。如今年4月1日,举办了十堰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培训,特邀国家外专局专家、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优农科技公司CEO邓中恒,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销售推广中心副主任、深圳市工业总会电子商务发展委员会总干事、单仁资讯集团副总裁、全国牛商总会会长陈飞授课,来自各县市区供销社、基层社、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以及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加工、储运、销售的农产品经营者16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学习,提升了学员的业务素质,培养电子商务人才,推动了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和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区域整合,中心带动,综合服务的原则,加快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一)推进基层社恢复重建全覆盖。一是实施基层社乡镇全覆盖。多形式推进基层社恢复重建,在供销社自建基层社基础上,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兴办农民合作社、社有企业延伸网点等办法,推行“村社合一”、“三社合一”、“社企合一”等形式建设基层社。二是以区域性的中心乡镇为重点,建设一批农村综合经营服务中心,增强基层社的服务功能和带动能力。三是创建综合型示范性基层社。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组建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的综合性基层社。
(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扩面增效。一是结合市委、市政府61产业重点计划,发挥供销社优势,引领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二是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推行市级规范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三是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开辟农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的便捷通道,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提质规范。一是实施村级综合服务社规范提升和信息化改造。打造“农民办事不出村”的村级便民综合服务中心。二是拓展综合服务社功能。开展购物、文娱、健身、养老、幼教、培训等综合服务,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三是推进“村两委+综合服务社”基层组织建设模式。将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
(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一是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网络,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县级供销合作社有效整合农资供应与技术服务资源,组建具有控制力并广泛吸纳农民及其它经营主体入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二是创新农资经营服务模式,开展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服务,构建一批集农资销售、技术指导、农民培训等为一体的为农服务中心。三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服务,推行“订单农业”。积极开展以粮食、中药材、林果业等为主的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四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参与农民职能培训和技术推广。重点培训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农业金融、农资技术推广等实用人才。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经纪人、农资技术人员500人以上。
三、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销社基层组织创新不够。对新时期新办法发展基层组织思路不适应,方式方法不多。一是满足于现状。部分原有的基层社通过近几年改革,认为在岗职工安置了,离退休职工入社保了,凭借一些资产收一些“租金”也能够保开支了,满足现状,对于在现有基础上拓展经营业务、创新发展上缺乏足够的热情和认识,也缺乏必要的经营发展信心、思路和措施;二是恢复重建后的基层供销社职能弱化。服务功能缺失,没有发展后劲,也没有市场竞争力。三是原有乡镇基层社全部改制注销,现在对基层社恢复重建缺乏初始投入能力。
2、缺乏人才支撑。目前,基层社干部职工队伍的状况与新时期供销社事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人才队伍素质不优,重建后基层社人员待遇不高,人才十分匮乏,理念陈旧,思路滞后。缺乏市场营销、农业技术、电子商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人才严重不足。
3、为农服务能力不足。一是参与农业产业化的能力严重不足。从资金方面看,目前基层供销社普遍缺乏新增业务的投入能力,资金紧缺。二是随着城乡市场一体化步伐加快,各种社会资本已经进入了农村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供销社经营网络的竞争能力下降,特别电子商务也直接进入农村,进入流通领域,供销社经营网络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和冲击。市场份额下降。如在农副产品收购和生活资料供应方面,基层社所占市场份额逐年减小,能提供的服务不宽,效益低;在新技术推广、信息服务、文化娱乐等方面基层社参与更少。这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农业产业化的需要、农民生活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距离。三是新建的专业合作社,农民的股金比例很小,与农民的经济联系很不密切。且规模较小,辐射带动能力弱,区域发展不平衡。品牌发展意识不够,合法商标使用率低下,存在商标意识淡薄的问题。
4、对村级综合服务社管理难度较大。因产权系村民业主个人所有,供销社与其仅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由于缺乏后续政策支持,有些综合服务社在前期扶持到位后,出现“改姓”或“改嫁”的现象,给后期管理带来很大难度。
5、“农合联”组织机构原设在供销社,业务有供销社主管。去年以来,按照有关规定,现在有的已完全脱钩,有的已正在准备脱钩,直接影响着“农合联”的长久发展。
6、缺乏扶持政策。恢复重建的基层社,由于缺少资金、项目扶持,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二)建议
1、加大中央、省、市委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文件落实力度。建议各级政府要建立督察机制,督促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确保中央、省、市委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在各地特别是在县一级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促进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
2、加大基层组织建设扶持力度。在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尽快建立基层组织发展基金,加大扶持力度,提升基层社承担相关涉农公益性服务。在项目上给予倾斜。重点支持一批带动力强基层社。
3、加大开放办社的力度。一是用市场经济的办法,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兴办农民合作社、社有企业延伸网点等办法,推行“村社合一”、“三社合一”、“社企合一”等形式建设基层社。二是拓宽基层组织经营业务。基层供销社要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庄稼医院、村级综合服务社等多种途径来发展和巩固服务机构,扩大经营业务。三是要联合其他机构开展代理代办通讯、金融、农机植保、农产品信息等服务范围。
4、规范基层组织的管理。基层社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供销合作社《章程》规范基层社名称,按照开放办社,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原则,探索新时期基层社组织建设、经营管理、人才引进、社务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支持基层社的工商注册。由县(区)供销社社投资成立的资产经营公司再出资组建的基层社的,允许使用“供销合作社”字号(或者由县(区)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授权);允许基层社使用乡、镇地域名称;其注册名称统一为“某某县(市、区)某某乡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门头牌匾字号统一为“某某乡镇供销合作社”。明确经营范围,对于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可以先允许经营,限期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5、支持供销社人才发展。随着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需要新的专业人才的引进。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在供销社人员调配补充方面给予支持,引进一批年青有为的专业人才,补充到供销社,解决改革发展的后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