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供销社结合学习市纪委案件通报 精心安排问题整改工作
(通讯员 姚洋) 8月23日下午,区供销社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及社属企业工作人员传达学习宜昌市纪委关于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李祚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并围绕工作中存在的主体责任履职不严、社有资产管理不细、规章制度执行不紧、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等问题开展专题讨论。
全体与会人员认为,严肃查处李祚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彰显了区委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充分彰显了区委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大家纷纷表示坚决拥护区委对李祚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决定,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查找主体责任履职、社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改立行。一是要立规矩,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按照“依法依规、简单适用,职责明确,流程清晰”的要求,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二是要强执行,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必须持续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力。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科室负责人、党员干部要自觉按制度办事。监事会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进行斗争,必要时要及时向组织反映。三是要严管理,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国法教育和廉政教育。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帮助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生活的监督管理,立足于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