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6月4日,市供销社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六届市纪委五次全会有关精神,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谭家军围绕“剖析典型案例,加强风险防控”讲授廉政党课。市供销社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社属企业吉信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和县市区供销社主任参加了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龚曼丽到会指导。
龚曼丽指出,供销社部门作为政府集体资产的管理部门,既要抓好自身内部的党风廉政,又要担负起确保集体资产安全高效运行的源头治理责任和重担,要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坚决落实监督责任、坚决筑牢思想防线。要提高认识,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始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形势、反腐败斗争的复杂严峻形势和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任务保持清醒。要压实责任,在履职尽责上形成合力,进一步健全机构队伍、制度机制、监督管理。要理清思路,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监督的重点和要点,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加强专项监督。
谭家军在廉政党课中深刻分析了全国供销社系统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例原因,认为一是供销社组织成份多元。既有机关和企业,又有事业单位和协会,且大多参与市场化经营,身份模糊,与国企同等人员薪酬待遇相比极易产生攀比心理和出现心态失衡等。二是供销社资产构成多样。多次改革导致存量资产碎片化严重,管理的难度增大;资产权属界定不清,资产流失风险大;资产经营过程中管理简单,存在资产打包租赁、租期过长、租金过低、租金减免随意情况,极易出现权力寻租问题;对参股企业参与度不高,投资收益普遍偏低;资产补偿过程中容易出现资产流失和利益输送问题;供销社作为出资人掌握社有企业重要的人事任免权、经营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有权力滥用的空间。三是对供销社的监督缺失。作为国家监督的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缺乏对供销社的制度化、经常性的监督,供销社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不到位,监事会监督能力不足、手段不够,职工监督形同虚设。四是因供销社品牌影响力,在开放办社和股权合作中易生腐败。
谭家军要求,全市供销社要针对系统内存在的薄弱点和风险点,吸取李祚彦案的深刻教训,从以下四个方面健全供销社风险防控机制。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强烈的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坚持建强基层党组织不放松。二是要加强风险排查,建立完善各项防控制度。加快完善治理结构,全面落实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实现县基一体化,积极建设社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参股企业管理,建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财务年报实行审计鉴证制度,不断提高股权收益;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建设,进一步科学界定集体讨论决定的权限;强化社有企业内部管理,探索绩效考核、股权激励、薪酬激励办法。三是要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打造严紧硬实的干部职工队伍。经常性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学习、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问责。四是要全系统上下联动,努力构建立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发挥供销社行业优势,既自觉接受属地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也自觉接受各级供销社监事会的检查与审计监督,积极构建全系统多层次、全方位的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