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供销社:构建新型供销服务体系 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增效
近年来,当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7号文件精神,在省社大力指导下,结合新时代新实践特点,立足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坚持为农服务根本目标,以组织建设为核心,整合资源要素为手段,在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健全三级组织,做实农服主体
立足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一根本特征,当阳市社按照党的领导、集体主导原则,创新供销组织架构,做到县镇村三级供销组织贯通成线,真正建立供销社自己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运营主体。在县级层面,联合省农资集团、宜昌市社供销集团、乡镇基层社,共同出资组建县域农服公司,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务。在镇级层面,镇(街道)党委政府完成镇级供销社组建后,建立由镇(街道)供销社主导、各市场主体参与,整合辖区内资源,构建覆盖农资、生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物流仓储等业务综合服务公司,推行“六统一”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全链条服务。已完成10个镇(街道)供销社规范组建,参与合作市场主体220多个。在村级层面,村党组织完成村级供销社组建后,统筹供销、邮政、电商、农业等各方资源,注册成立供销公司,实行基层供销社与供销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以公司化市场化运作,构建既带有合作社属性(集体),又符合市场法则的架构,已实现156个村供销组织全覆盖,设立提货点(农资生资点)110多个。
二、聚合三种资源,夯实农服基础
一是吸引消费资源。按照“联结到户,服务到户”要求,以入社比例80%以上为标准,当阳市社组建专班逐镇逐村组织群众入社,开展活动120多次,实现入社户数8.55万户。在业务、劳务等合作基础上,按照入社村民占股10%-30%标准,组织入社村民以均股实缴入社股金,实缴率已超过40%,实缴股金超过50万元。入社农户享受社员价、积分返利、股金分红、社务管理、农产品卖好价5项优惠,以实际利益将农户分散的农服消费资源统入到供销社。二是整合生产资源。以县为单位,与农资厂家开展议价谈判,取得出厂价或批发价商品。目前合作农资厂家10家,可满足化肥、种子等基本农资供应需求。以镇为单位,以托管或流转方式整合辖区内土地资源,为农资农服需求提供订单基础。对接农业、供销等部门,承接涉农项目及资金。目前由基层社直接经营服务(流转托管)土地超过10万亩。三是统筹服务资源。由镇(街道)党委政府牵头,镇级供销社具体实施,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全环节,召集辖区内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主体,建立信息库及服务白名单,明确辖区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规则。即基层社整合农户耕种管收需求,形成集合订单,交由辖区内农服市场主体实施,不再直接购买设施设备,从“乙方”转为“甲方”,轻资产投入,重资源整合,实现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
三、紧扣三个目标,提升农服质效。
一是农民得实惠。飞防病虫害服务费由过去农户单干10元/亩次降为8元/亩次,水稻农药由25-30元/亩次降到17.5元/亩次,每亩净降9.5元以上,农机耕种服务由每亩次100元降到85元及以下,亩均全环节成本降低100元左右,有效减轻农户负担。二是主体有收益。一方面基层社将规模订单交由市场主体实施,收取撮合服务费及获取差价(谈判价减去社员价)盈利,一般每亩次可获益5元左右;一方面市场主体集体订单增多,在同等营收下,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有效减少,作业效率提高,利润增加。三是产业增效益。一方面通过托管、流转、租赁等方式将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组织起来,实行有效地统一经营管理,实现“统分”结合,解放了劳动生产力的同时,实行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有效解决了土地经营碎片化问题。一方面基层社对施肥统一量化,种子统一品类,病虫害统一防治,有力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有效地降低了农药、化肥等农业资料的使用量,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