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办公会议,布署实施烟花爆竹安全合格准入工作
六月上旬,我市布署实施烟花爆竹实行安全合格准入工作会议在市安监局八楼会议室举行。宜昌市供销社、公安局的领导和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区安监局、供销社、公安局的负责人和专业公司、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的负责同志。会议由市安监局危化科钟安新科长主持,与会同志集中学习《关于在全市烟花爆竹行业继续实行安全合格准入制的通知》(宜安监管[2005]25号),市供销副主任谭振新、市安监局副局长杨元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邵彩平、市安监局危化科朱万全科长等领导就深入贯彻宜安监管[2005]25号文件,布署和实施我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合格准人工作发表讲话。
会议强调,各个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都要充分认识对烟花爆竹行业实行安全合格准入制的重要性,该文件既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又具有国家法律、法规的法律依据,贯彻实施该文件,是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重要举措,必须坚决贯彻执行。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精神。
二是把好货物入口关,经过招投标和实地考察,共确定33家生产企业(江西7家、湖南24家、本市2家)为我市今年安全合格准人企业。各县(市区)批发公司只能向这33家企业采购烟花爆竹。货源不足等原因需要增加供货厂家的,必须先按准人制要求报批,获得准入资格后,才能进货。零售单位和个人以及各县(市区)二批点等不得直接向生产企业采购,只能在本县市区批发企业进货。
三是粘贴防伪标识。每件商品必须粘贴一张大的防伪标识,每封(盒、盘)商品必须贴一张小的防伪标识,仿伪标识由市供销社、公安局、安监局等单位联合印制,由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后领取,各县(市区)不得重复印制和发放,实行全市一标制。
四是严格运输、储存、销售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和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特别是运输和储存,一定要坚持依法办证,运输工具、仓储设施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做到专人押运、专人看管。
五是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各部公安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形成打击违规违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全行业经营有序和安全。
会上,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还就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各部门都按照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履行了职责,为全行业生产经营安全和保护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创了良好的局面。
会议强调指出,在国家新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办法没有出台之前,停止新增批发和零售网点;各地新建、改扩建经营设施,必须先申报,获准后方能动工兴建;各地要积极参加当地安全月宣传活动。
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