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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社开展“215行动计划”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日期:2006-02-20 08:39来源:竞彩篮球购买联合社
责任编辑:市供销社阅读量: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配合安徽省农业产业化“121强龙工程”,安徽省社决定在全省系统开展“215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实施“215行动计划”的意义和作用 
 
    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经过深入分析,认为我省农业大而不强,与邻省相比,落后就落后在农业产业化上。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是缺少龙头企业。因此,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点是围绕10大主导产业实施“121强龙工程”,即经过3年的努力,到2007年,全省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由目前的5家发展到10家;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由目前的10家发展到20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由目前的66家发展到100家;每个主导产业至少培育1个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每个市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每个县至少培育1个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 
    供销合作社是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在全省的农业产业化工作中,省供销合作社承担10大主导产业中的棉花、茶叶两大产业的产业化牵头工作。这是省委、省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的重视和支持,也是全省广大农民的热切期盼,更是供销合作社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因此,全系统必须高度重视,竭尽全力完成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目前全省共有120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国家级龙头企业,其中供销合作社有7家,仅占省级龙头企业的5.8%,无一家跻身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而且规模小、实力弱,辐射带动能力不强,这既与全省系统承担棉花、茶叶两大主导产业的产业化牵头任务不相称,更与安徽棉花、茶叶产量在全国的位次不相称。为此,省社认为抓全省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首先必须抓龙头企业建设,并以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行业协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215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 
  “215行动计划”的内涵为:20家省级龙头企业,100家省社级龙头企业,5家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重点龙头企业。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以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经过4年的努力,力争到2008年底,分别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1、省级龙头企业从目前的7家发展到20家。每个市至少培育一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 
业(因为省级龙头企业每三年考核调整一次,分别于2005年3月中下旬和2008年3月中下旬进行,2008年底一 并考核),省社直属企业培育3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发展省社级龙头企业100家(不包括省级龙头企业)。分年度任务是:2005年发展省社级龙头企业20家,每个市力争有一家企业入选;2006年新增省社级龙头企业20家,每个市力争有一家企业入选;2007年新增省社级龙头企业30家,每个市最少有一家企业入选;2008年新增省社级龙头企业30家,每个市最少有一家企业入选。2008年底,各市、县(市区)至少有一家省社级龙头企业。 
    3、培育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重点龙头企业5家。2005—2007年每年新增1家,2008年新增2家。 
 
    三、龙头企业评选办法、标准及奖励 
 
    1、评选办法:(1)省级龙头企业评选办法按省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办法和标准进行,并享受其优惠政策和奖励。(2)省社级龙头企业评选采取逐级推荐,层层考核,省社审定的办法。由企业所属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推荐,经上级供销合作社考核同意,报省社审核批准。省社级龙头企业评选每年开展一次,并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对已评选上的企业复核一次,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将予以淘汰。龙头企业的审定,根据各地上报和考核情况,数量不足时,有几家审几家;数量超过时,好中选优。省社级龙头企业由省社颁发牌匾,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企业,省社对其法定代表人予以奖励。 
    2、省社级龙头企业评选标准: 
  (1)企业固定资产在500万元以上; 
  (2)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 
  (3)资信等级在A级以上; 
  (4)年利润在100万元以上; 
    (5)带动农户600户,或农民3000人以上; 
  (6)为带动的农户每户年增加收入1000元以上。 
    在以上6项指标中,年销售收入占40分,年利润占20分,其余4项各占10分。评选时,申报企业单项指标达标为满分,高于或低于单项指标按比例加分或减分。 
 
    四、加强领导,确保“215行动计划”落在实处 
 
  1、深化企业改革,激活经营机制。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充分认识企业改革改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把改革作为一项紧迫任务,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大社有企业改革力度。要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培育和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尤其要创新收入分配制度,充分调动企业领导层和经营管理骨干的积极性。要从当地资源和企业的优势出发,有重点地扶持1—2个有市场前景、有发展后劲的企业,使之早日进入龙头企业行列。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联合与合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牢固树立“开放办社”的观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来资本,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向优势企业流动。通过兼并联合、股 份制、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对龙头企业进行改 
组改造,条件具备的地方要组建融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信息服务为一体的龙头企业集团。要加强系统内的联合与合作,尤其是社有企业与基层社、同行业社有企业之间的经济合作,这是参与农业产业化和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的有效方式之一。 
  3、努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要着力提高龙头企业的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和品牌意识,加强对国际国内市场的分析研究,充分了解市场需求,掌握市场动态,通过批发、代理、直销、进出口贸易等多种手段,实现农产品产地市场与销地市场对接,农户小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对接,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对接。要注重品牌效应,树立品牌意识,发挥品牌效应,扩大品牌影响,提高企业知名度。 
    4、引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辐射和带动力。龙头企业要注重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结合,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入股,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实行合同制、代理制和二次返利等形式,在企业与广大农户之间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营机制,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产加销一条龙,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可以按照规模连片、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增强对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加强学习培训,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队伍。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培养一批熟悉市场经济、具备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骨干人才队伍。要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广开门路,招纳人才,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把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企业领导岗位上来。龙头企业领导层要加强自身学习,学习现代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资本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牢固树立市场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6、切实加强领导,保障顺利实施。实施“215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是各级社都要成立参与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专门办事机构,一手抓政府安排的产业化工作,一手抓系统内的“215行动计划”的实施。二是各市、县级社要对参与农业产业化企业进行摸底排队,制定分期分批申报省级、省社级龙头企业的计划。三是深入企业,帮助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对重点企业实行重点帮扶,确保“215行动计划”在当地得到实施。省社将竭尽全力争取党政和有关部门支持,指导各地参与农业产业化工作;积极帮助各地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努力为其争取项目投资,帮助其排忧解难;重点抓好省级龙头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发展,力争使供销合作社的龙头企业更多地进入省农业产业化“121强龙工程”,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 稿件来源: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