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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1号文件 农民增收的政策保障

日期:2015-08-06 17:18来源:竞彩篮球购买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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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消息:中央1号文件 农民增收的政策保障

  采访人:人民日报记者 赵永平 解读人:中央1号文件起草组成员
  拓宽增收渠道
  1号文件 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增值增效。
  解读 开拓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空间,要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推进“一村一品”,扩大畜牧、水产和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要继续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积极培育名优产品,加快建设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形成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1号文件 要着眼兴县富民,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解读 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将壮大县域经济写入中央文献。2006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作为扩大农民转移就业空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夯实县域经济的基础;积极引导乡镇企业转变机制和增长方式,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规划指导,把小城镇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平台;着力破除体制性障碍,加快投资、财政等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
  保障务工农民权益
  1号文件 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
  解读 加强务工农民的权益保障,逐步增加务工农民收入,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鉴于不同行业和工种之间劳动强度差异较大,在合理确定地区性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应逐步推行行业性、工种性最低工资标准。
  为从根本上解决务工农民工资拖欠问题,必须加快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对务工农民最集中、工资拖欠现象最严重的建筑行业,应先行全面推行工资保障金制度。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提取工资保障金,存入政府监管的银行账户。
  1号文件 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
  解读 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关键是要加大工作和执法力度,争取尽快覆盖到所有企业及职工。当前尤其要加快推进务工农民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
  尽快解决务工农民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应在现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内,为务工农民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应根据务工农民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医疗保险起付线、个人自付比例、等待期、住院押金等政策,使务工农民更容易享受到有关待遇。
  支农补贴再增加
  1号文件 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
  解读 加大对农民“三项补贴”政策的执行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粮食直补力度,扩大粮食直补资金规模,13个粮食主产省的直补资金规模要达到本省粮食风险基金的50%,预计增加10亿元,其他地区也要适当增加粮食直补资金的规模。二是继续实行良种补贴政策。中央补贴资金规模不减少,并进一步完善补贴方式。三是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规模。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将增加1倍,同时,进一步完善补贴方式,明确补贴机型和重点。
  扶贫开发再加强
  1号文件 要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解读 要紧紧瞄准贫困群体,规划的实施要从最困难的村开始,项目受益对象要从最贫困的农户开始。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努力整合不同渠道进入贫困地区的资金用于整村推进。要进一步加大社会帮扶的力度,确保每个实施规划的村都有部门挂钩,都有干部帮扶。《人民日报》 (2006年02月25日 第二版)
  中央1号文件起草人员解读发展农业新举措
  采访人:本报记者 张毅 解读人:中央1号文件起草组成员
  稳定粮食生产
  1号文件 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种粮收益,不断提高生产能力,适度利用国际市场,积极保持供求平衡。
  解读 越是在粮食生产出现转机的情况下,越是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在粮食问题上必须把握两点:一是立足国内保障粮食供给;二是努力保持粮食供求平衡。当前要坚决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继续加大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力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重点支持优势产区农田基本建设,国家大型商品粮建设资金重点加强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支持重大成套技术的推广,金融信贷资金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发展商品生产。
  1号文件 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解读 可以考虑从四个方面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包括预先发布全国粮食产销形势;适时发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地区、品种和价位。二是根据粮食供求关系变化,适当调整最低收购价的价位。三是适当增加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粮食收购网点数量。四是进一步明确国家粮食储备系统与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委托收购网点的权利和责任关系。
  数字背景 今年将在全国484个粮食主产县(场)实施优质专用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控、标准粮田建设、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和粮食加工转化项目;以粮食主产区为主,在全国培养20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400万农户。
  推广健康养殖
  1号文件 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试点。
  解读 近几年,我国畜牧业生产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但是,畜牧业生产方式总体看还比较落后,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变得越来越严峻;畜禽养殖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必须推行健康养殖,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积极推进和鼓励标准化养殖小区的发展。还要着手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现“从养殖场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
  1号文件 要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基层兽医队伍。
  解读 2005年5月,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当前必须加快改革步伐。目前迫切需要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基层兽医队伍。由县级主管部门按乡镇或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并派出人员,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原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兽药经营、诊疗等服务性职能与公益性职能剥离,走向市场。要将承担公益性职能的乡镇站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
  数字背景 预计到2005年底,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7650万吨、2860万吨和2845万吨,比2004年分别增长5.6%、5%和20.1%。全国各类畜禽规模化养殖小区已达4万多个,草原禁牧面积超过5亿亩。
  支持农业产业化
  1号文件 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
  解读 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可以考虑通过在农产品加工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试点,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办法,增加其可抵扣进项税额。也可先选择粮食、棉花、食用油、蔬菜、水果、畜牧产品、水产品等与国计民生直接相关,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紧密联系的食品加工行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降低其税负,增强其经济活力。
  1号文件 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
  解读 各地各部门要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是要加快立法进程,尽早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二是要加大国家财政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设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农业财政扶持项目建设。三是要加大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销设备等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对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
  数字背景 目前,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11.4万个,龙头企业带动农户8454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4.1%。《人民日报》 (2006年02月25日 第二版)
  关注中央1号文件:如何统筹城乡发展
  采访人:本报记者 夏珺
  解读人:中央1号文件起草组成员
  站在全局看“三农”袋
  背景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文件提出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解读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能就农村论农村,不能认为是农业、农村、农民的事,而应该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农业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大格局中,统筹谋划和建设,加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力度,加大国家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大全社会对“三农”的扶持力度。
  首先,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入用于农村的比重。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在投资制度上表现为“重工轻农”。现阶段,大多数农村经济薄弱,许多地方财政入不敷出,基层政府无力向农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农民收入水平偏低,自我筹集资金能力差。因此,必须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大对“三农”的支持保护力度;调整国家基础设施投资结构,把建设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完善和强化农村金融体系,提高农村金融支农能力。
  其次,要努力消除妨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要下大力气破除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和政策限制,赋予农民平等的公民待遇、完整的财产权利和公平的发展机会,加快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城乡居民地位平等的经济社会体制。第一,改革现行户籍制度,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以身份证管理为主的一元户籍制度,赋予全国公民平等择业和选择居住地的权利。第二,着力培育城乡统一要素市场。第三,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拓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途径和模式,逐步在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实现城乡统筹。
  此外,要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群众的服务。发挥城市经济辐射带动力强的优势,引导城市要素资源“下乡”,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
  关键要有投入保障
  背景 当前农业基础比较脆弱,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差距仍在扩大。
  文件提出 要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要高于上年。
  解读 这几年,中央和地方都增加了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但与农业农村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国家财政每年增收的规模相比,农业农村投入还是偏低的。而且,在农业基本建设支出中,包括大江大河治理和重大生态建设等关系全局、并非农业单独受益的投入。即使考虑到用于农村教育、卫生、道路等方面的支出,国家财政专用于农村的支出比重与农村人口比重相比也很不相称,农民享有的公共服务与城镇居民相比差距仍在持续扩大。如不果断采取重大措施,在增加投入上来点大的动作,将难以完成建设新农村的历史任务。
  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增量部分要向农村重点倾斜。“多予少取放活”,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关键是要下决心调整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向,由以城市建设为主向更多地重视农村建设转变。
  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支持“三农”的职责。只要在县和县以下有吸收储蓄的,都应当将一定比例的资金以贷款等方式用于农村。以市场化等方式引导邮政储蓄资金有效返回农村。实行差别税率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扩大经营。充分发挥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作用。通过财政贴息、支持保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金融资金增加对农村的投入。国家政策性银行要开办中长期农村建设专项贷款。《人民日报》 (2006年02月23日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