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关于对2006年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进行考核的通知
日期:2006-09-18 16:45来源:竞彩篮球购买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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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关于对2006年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进行考核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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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林区供销社: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6]20号)文件精神,强化为农服务意见,促进供销社企业改善经营管理,营造“争先创优”氛围,依据总社对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的具体要求和落实省社2006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省社决定对各市、州、林区供销社2006年综合业绩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客观、公平、科学地反映各地供销社改革和发展情况,促进全省供销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为农服务能力。 二、考核对象 各市、州、林区供销社 三、考核内容 (一)主要经济指标: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盈利面、销售总额增长率。 (二)服务“三农”指标:农副产品购进总额及增长率、农产品出口总额及增长率、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总额及增长率、日用消费品零售额及增长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次等。 (三)体制创新指标:基层社盈利面、社有企业改制面、连锁企业(网点数、销售额增长率)、新建乡村超市总数、专业合作社(总数、今年新建数、入社农户总数、新入社农户数、拥有注册商标产品的专业合作社个数)、综合服务社(总数、今年新建数、拥有“两店”的综合服务社个数)、各类协会(总数、今年新建数)。 利润总额作为辅助指标,直接分档计算。 四、考核办法 实行百分制评比办法,其中主要经济指标占40%,服务“三农”指标占20%,体制创新指标占40%。 五、考核表彰 经考核,对获得综合业绩优胜单位,省社将在第六届第四次社管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同时将表彰情况通报当地人民政府。 六、有关要求 (一)附表序号1请按正常财务口径、渠道上报省社财务处。 (二)附表序号8至18数据填写截止2006年10月31日,其它数据均填写年底数。 (三)请各地将序号8至18数据于2006年12月1日前报送省社合作指导处,其它数据请于2007年1月5日前报送省社。 (三)各项数据要以统计报表、财务指标电讯报告为依据,按照真实、准确、客观的要求进行填报。 联系人:刘学华、李仁华 联系电话(传真):027-85775553 E-mail: hzc@hbcoop.gov.cn 附件:综合业绩考核体系指标数据上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