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关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4-25 10:33来源:竞彩篮球购买联合社
责任编辑:市供销社阅读量:
各县市区供销社:
现将省社鄂合办〔2007〕9号文件《省供销社关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社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数字统计工作,于4月30日前将统计报表报市供销社。
传真:6911900
电子邮箱:bgs@ycyc.com.cn
鄂合办〔2007〕9号
省供销社关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供销社,省直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国总社《关于贯彻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要求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供销办字[2007]15号)的要求,现就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为迎接湖北省第九届党代会胜利召开,为构建和谐社会、确保一方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事要妥善解决、注重预防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积极帮助群众克服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要统筹兼顾各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在协调利益关系中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各市、州、林区供销社和省直各企事业单位都要有针对性地做出布署,确定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予以化解,做到息事宁人、定纷止争。对于无力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积极慎重妥善处理好问题、化解矛盾。
(三)工作目标。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一批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信息反馈网络,畅通和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提高基层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能力。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二、排查的范围、重点及重点对象
排查的范围包括:各市、州、林区供销社和省直企事业单位存在的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的苗头隐患。
排查的重点是:因改制破产、土地征用和承包、城市拆迁、涉法涉诉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因环境污染、违规办学、医患纠纷、食品药品安全等引发的突出矛盾;复退军人、库区移民等利益群体的相关重大政策性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性纠纷、族群纠纷、村务管理纠纷;敌对势力渗透插手上访活动及群体性事件的动向等。
排查的重点对象是:改制破产的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尚未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尚未得到妥善安置的下岗待岗人员、股金尚未全额按期兑付的入股社员、生活补贴尚未到位的复退军人以及在拆迁、涉法涉诉、经济纠纷中所涉及的人员等。
各市、州、林区供销社及省直各企事业单位要密切关注,深入分析社情民意,网络舆情,传媒热点,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特别是联名信、集体访诉求,全面评估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改革方案和建设项目可能引发矛盾的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档。
三、加强领导,确保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事关社会和谐和稳定大局,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各市、州、林区供销社和省直各企事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周密布置;要把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研究措施,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落实排查化解工作任务。
各市、州、林区供销社和省直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数字统计工作,并于5月10日以前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情况和填好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统计表》(见附件)以书面形式报省联社办公室。
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统计表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供销社 信访 工作 通知
抄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保卫信访处
湖北省供销社办公室 2007年4月11日印发
共印35份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统计表
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摘 要 |
批数(批) |
人数(人) |
备注 |
过去排查出来尚未化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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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新排查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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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工作已化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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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正在化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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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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