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供销社关于做好春耕农资保供稳价工作的紧急通知
宜昌市供销社关于做好春耕农资
保供稳价工作的紧急通知
宜供[2011]8号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3月1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乐成到宜昌市供销社进行专题调研,就春耕农资保供稳价工作作出了明确指示,要求全市供销社系统要充分发挥农村流通的主渠道作用,做好春耕农资保供稳价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利益。
当前,受化肥生产企业原材料上涨、流通环节运输和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全市农资价格较去年有一定幅度上涨。为维护好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大局,现就春耕农资保供稳价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降低批零差率,切实做到让利于民
全市供销社及其农资经营企业要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为政府分忧,为农民解难,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确保我市春耕农资价格的基本稳定。各级社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千方百计保供稳价。要求市农资公司及各县市区供销社所属农资公司进一步降低批零差率,批发环节进销差率由2%再降低到1%及以下,实行保本微利经营,确保全市供销社所属农资企业销售的化肥为当地市场的最低价格,切实做到让利于民。
二、开展连锁配送,减少流通环节
全市供销社要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以市农资及县市区农资公司为龙头,在全市2540个连锁店、526个农资农家店,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进货渠道、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标识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的经营模式,大力推进直供直销,力保农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最大限度的满足和保证春耕生产需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价格内控机制、依托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减少流通环节、直供直销、送货到户、降低损耗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农资流通费用和经营成本,降低农民的农资购买成本。特别要重视偏远山区因供应销售成本较高而引起的高买低卖(农资高价买进、农副产品低价卖出)现象,通过“新网工程”与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基地的有效对接,开展农产品换购化肥等业务,把农民急需的消费品和农资商品供应到村,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农副产品并组织进城,进一步搞活流通。
三、建立农资价格预警机制,争取部门协调服务
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等组成的协调机构,定期开展全市农资的价格预测、走势分析以及应对措施制定等工作,指导全市农资供应、价格制定及商业淡储,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资料和科学参考。由市政府协调有关生产企业,以优价为供销社农资企业供货,降低进货成本;协调相关金融部门,为供销合作社所属的农资企业开展农资经营、化肥淡储及农资配送中心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四、加强诚信建设,推行承诺服务
充分发挥宜昌市农资行业协会的作用,制定诚信公约,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资经营的价格政策,严禁囤积居奇、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农资价格的基本稳定。全力打造供销合作社“放心农资”品牌,进一步加大预防假冒伪劣的宣传力度,开通免费咨询和假冒伪劣举报电话。坚持开展“诚信供销社、农资无假货”活动,建立农资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对销售的每一件农资商品,都配有“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即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销售农资商品信誉卡和质量保证书。在全系统经营网点全面推进服务承诺制、举报奖励制和责任追究制,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承诺的予以严惩,对遭受损失的给予赔偿,确保承诺有落实、服务有效果。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配方施药、免费发放农资服务手册等农技服务,指导农民合理施肥、安全用药,提高农资商品的使用效率,帮助农民增产增收。要进一步优化服务,及时将适销对路的优质农资商品配送到各经营网点,延长营业时间,做到农民随来随买、车辆随到随装,有条件的地方还要采用送货上门、预约订货、拆零销售等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提高供销社系统农资服务质量与水平。
五、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农资监管
进一步加强农资价格监管,成立以经信委、物价、工商、质监、供销社等部门组成的农资价格监管领导小组,加强化肥价格管理和监管检查,严肃查处化肥价格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利益。实施春耕期间农资日报制度,定期对全市农资市场进行检查。在供销社系统内,要求经营单位严格进货渠道,严把进货质量关,对质检部门通报的不合格产品和列入黑名单的化肥产品坚决不进,从源头上减少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流入农村市场。积极与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配合,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对农资质量、执行国家限价政策、履行服务承诺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规范经营秩序,确保农资商品安全。同时,要净化农资流通渠道,进一步加大对系统内部个人承包和租赁经营者的监督力度,对挂靠供销社、打着供销社牌子搞个人农资经营的坚决取消。
春耕农资保供稳价关系到全年农业生产和物价稳定。各县市区供销社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和要求,在春耕农资供应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市社合作指导科反馈。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