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4-08-22 10:13来源:竞彩篮球购买联合社
责任编辑:市供销社阅读量:
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直有关企业:
按照《省供销社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鄂合发[2014]37号)精神,为切实用好财政资金,进一步推动全市供销系统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健康有序快速推进,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社拟于近期开展全市供销系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3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的“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村级综合服务社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等。
二、检查内容
(一)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重点检查专项资金是否已全部、足额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对还未拨付或未全额拨付的,要查明原因,确保专项资金足额拨付到位。
(二)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按照申报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年度构建内容,检查截至目前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实际进展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投资所需资金(包括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的实际到位情况;银行贷款的用途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项目实施的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是否与申报材料相吻合。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认真检查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或挪用;资金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财会制度规定。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收付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严禁资金账外核算;项目资金支出应附有效支付凭证,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严禁虚列支出,白条抵账。
(四)“新网工程”建设的带动效应情况
截至目前,本市及所属县(市、区)出台的扶持“新网工程”财税政策情况;地方配套“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情况;金融部门对“新网工程”的参与和支持情况;民营企业等社会资金对“新网工程”的参与和投入情况等。
(五)村级综合服务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村级综合服务社专项资金检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认真负责、全面清查,着重落实。认真检查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或挪用,申报材料与实际进展是否一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财会制度;二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认真查找当前村级综合服务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省委、省政府为民服务实事落实到位,办出实效。
三、检查方法
(一)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直相关企业要认真做好已安排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切实承担项目资金的监管责任,组织财会、业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对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已扶持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单位自查工作完成后,市社将进行抽查。
(二)做到专项检查与研究工作相结合。各单位在自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的申报和使用情况,总结经验,分析与研究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对政策的研究,抓住中央财政增加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和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新设立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契机,积极与财政、商务等部门沟通,统筹安排项目申报。
(三)注重专项检查与推广供销合作社标识相结合。各单位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检查项目承担单位的网点规范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情况,凡没有使用或使用不规范的要督促其立即使用或纠正。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自查。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文字材料、汇总表(附件)等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各1份报市社监事会办公室。
(二)市社拟于8月11日-20日,组织专班进行抽查,请各单位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晨 6911915
宜昌市供销社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