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农资行业协会倡议书
各会员单位:
值此全市疫情防控严峻时期,为切实做好春耕备耕期间农资商品的有效供应和高效服务,提升全市农资经营服务水平,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全市恢复农业生产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宜昌市农资行业协会向全市农资从业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农资经营职业道德。积极倡导品牌经营,主动从正规的农资公司进货,严格把好进货质量关,承诺向农民提供货真价实的农资商品,对所销售的农资商品负责。坚决抵制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的农资商品和高毒高残留农药,做到不进货、不储存、不销售。
二、自觉规范农资经营行为,诚信经营,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所售产品明码标价,公平买卖,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商品。建立农资商品进、出货台帐,向进货单位索取进货发票,向用户出具销售凭证(信誉卡),做到商品来源清楚,去向明白,有据可查。坚决杜绝以次充好、商业欺诈、消费误导等信用缺失行为。以自身的示范作用,大力推进宜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三、倡导合作经营。坚持平等协作、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原则,按照农资现代流通方式开展农资连锁经营,自觉履行《农资商品安全经营责任书》,加强农资商品售后服务,做到经营的农资商品“管卖、管用、管效果、管安全”,更好地为宜昌农业发展服务。
四、科学防控疫情。经营场所要做到定期消毒,经常通风,确保营业环境达到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农资从业人员要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与人交流至少保持1.5米以上距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要确保身体健康。
五、提倡“互联网+”销售模式。引导群众有序选购,避免大量人员在店内集聚。积极探索开展提供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服务模式,坚决禁止以任何名义、形式,聚众销售农资产品。
六、加强行业自律。遵守《宜昌市农资行业协会章程》,自觉接受农资行业协会和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的消费权益,从自身做起,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确保春耕农资供应,大力营造“让政府放心、让农民满意”的农资市场。
宜昌市农资行业协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