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政府出台《社区再生资源文明回收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日期:2008-08-04 11:30来源:竞彩篮球购买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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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政府出台《社区再生资源文明回收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
日前,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九府厅〔2008〕57号印发了《九江市社区再生资源文明回收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其内容如下: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效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商务部等六部委《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第8号) ,《江西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和《江西省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6〕11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型城市的要求,切实把社区再生资源文明回收工程建设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任务,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重要内容,精心谋划、规范建设,以社区为基础单位,在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形成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功能完善、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为我市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的集约化和产业化夯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通过完善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管理机制,构建社区再生资源文明回收网络体系,努力实现城市90%以上的社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点(站),80%以上的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纳入规范管理,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三)建设原则: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牵头,部门配合,市场运作”的原则,形成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二、建设内容
社区回收站点要按照布局合理、网络通畅、标识醒目、环境洁净、管理规范、交售便利的原则,在规划范围内以500米至1000米为服务半径设置。实行“六统一、三规范”管理,“六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车辆、统一量具、统一发证、统一管理;“三规范”即:规范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点,主要负责回收居民交售的生活性再生资源。按照方便交售的原则,每个再生资源回收点按需配置流动收购车。再生资源回收点与再生资源集散中心紧密衔接,回收物由集散中心当日清收,原则上不在回收点储存。收购生产性再生资源的回收网点在城区原则上不再设置,原有的要逐步就近迁入集散交易中心。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环境的污染。
<2>集散交易中心是对除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以外的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分拣、简单加工、资源分流的固定场所。其主要功能:一是接收社区回收点回收的再生资源,以及工厂、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再生资源回收。二是按照再生资源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分拣整理和简单加工。三是通过市场运作,实现再生资源合理配置,方便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场采购,促进资源有序流动。按照我市城区规模和再生资源行业的实际,设立2—3个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和1—2个旧货交易专业市场。集散中心的建设规模按城市规划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节约和集约用地,规模不应低于10000平方米;集散中心的建设纳入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
三、实施步骤
从现在开始启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力争两年半完成。
第一阶段:至2008年7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和其他形式,大力宣传建设社区文明回收工程是为九江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惠民工程”。
第二阶段:2008年8月至2009年1月。各县(市、区)完成1个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点(站)建设试点工作;及社区范围内原有再生资源回收点(站)的清理整顿工作。同时、做好市区回收点(站)布局规划和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的选址和建设规划方案。
第三阶段: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实现城市90%以上的社区建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点(站),80%以上的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纳入规范管理。落实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主体工程试运营,引导经营户进入统一建设的集散中心规范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市政府成立社区再生资源文明回收工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李伟任组长,市经贸委主任董学煌任常务副组长、市供销社主任涂滨根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执法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物资集团、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及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组成。
社区再生资源文明回收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供销社副主任周红任办公室主任、市经贸委资源综合利用科副科长胡文娟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负责社区再生资源文明回收工程日常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确保再生资源全面回收和有效利用,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市经贸委作为再生资源回收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并对该工程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调控。
2、市供销社作为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社区再生资源文明回收工程、示范站点建设工作,并配合市经贸委开展循环经济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3、市规划局负责将社区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纳入城市规划。
4、市公安局、市执法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要在市社区文明回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本部门的相关职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5、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要结合文明社区建设和再就业工程,落实安置下岗待业和低保人员参与就业。
6、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作为我市再生资源行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在行业自律和价格、品种、流向,行业准入标准、统一标识、服务规范的制定,以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正确引导,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和再生资源从业者提高对社区文明回收工程的认识,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推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对资源再生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意识;要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和积极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山)、开发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可参照此方案,提出本地开展社区再生资源文明回收工程建设的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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