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合作社被指“空壳” 农业部设槛推示范社
6月29日,农业部正式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
2009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比上一年底翻了一番左右。然而,在如此迅速的发展势头下,常年在农村调研的专家却指出,八成的合作社形同虚设。
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上水平发展,率先培育一批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29日,农业部正式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假合作社”借政策套现
2009年6月底17.91万家,2009年9月底21.16万家,2009年底24.64万家……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3年以来,各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迅速涌现。截至去年底,入社农户约为21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8.2%。
直线上升的数据背后是政策的大力支持。农业部农研中心产业与技术研究室主任张照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去年财政支持农村合作社的资金约为5亿元,部分示范社获得了一年20万元的奖励。
“春节前,我去了四川,当地一家合作社近两年拿到了170万元的支持,包括资金和运输设备等。”张照新表示,合作社还能享受免税的待遇。
不过,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何秀荣指出,大概80%以上农村合作社徒有虚名,或是出于政绩需要,或是为从中牟利而设。
“比如几个小企业联合注册一个合作社,社员名单都是假的,整个过程中甚至不需要农户的介入。”这两年来,社会资源研究所副所长吴晨几乎跑偏了中国所有的产茶区,也见惯了“假合作社”的存在。
她解释称,企业变身合作社的“好处”是,部分国家的帮扶资金可以直接发放到合作社账户,而以企业的身份吸引资金,经过层层截留后,农户拿到手的仅剩两三成。
“如果取消各项政策支持,可能一夜之间合作社所剩无几。”何秀荣说。
农业部定标准规范合作社
“农业部正致力于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张照新看来,未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方式会越来越多。虽然目前存在很多“假合作社”,但其发展会逐渐走向正规,并将在企业和农户联结机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虽然到目前为止,农业部尚未提出要对滥竽充数的合作社严加惩治,但各项政策的陆续颁布已经显示出政府在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上水平发展,希望培养一批符合标准的示范社起到带动作用。
去年10月,农业部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今年初发布的“一号文件”也提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在此基础上,农业部于昨日发布了示范社的创建《标准》。
《标准》提出,成为示范社必须满足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这五项要求。具体包括: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满2年;可分配盈余的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成员收入高于本县域内同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30%以上等多个指标。
农业部称,符合以上标准的示范社将得到更大的财政扶持奖补力度,获得承担有关国家涉农项目的重大支持,并提高其贷款授信等级和贷款用信额度。
(责任编辑 曹杰)